先收货后付款,高价购进低价卖出,拿到货款后弃厂逃跑,采用这种手段,陈泽铭等成立的深圳大丰收电子有限公司,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涉嫌诈骗了货款2134万余元。昨日(6月27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三被告出庭受审。
报案供应商达205家
去年7月18日晚上,60多名供货商向宝安警方报警,声称深圳大丰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收公司)以原料采购为名,定购了价值2000余万元的电子原件。货发出后,该公司却“人间蒸发”了。其后一度报案供应商达205家,涉案金额累计2300万元。
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核心高层5人已全部失踪,有关的公司文件都被处理过,重要卷宗都已不翼而飞。宝安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并在短短时间内确定犯罪团伙成员有化名为陈植熹、李启明等5人。
去年8月23日晚上,办案人员在罗湖区洪湖大厦将李启明等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8月25日,专案组将绰号为“阿龙”的陈泽铭抓捕归案。8月底,办案人员将全部赃物装了30车从江门运回深圳,并返回给了供货商。
公司成员全部使用假名
据指控,2004年10月,被告人陈泽铭、李家杰和曹正鑫(在逃)商谋成立一家公司,大量购进原材料,利用付款时间差,将到手的原材料低价卖出迅速套现,拆东墙补西墙,获取供应商的信任后,下更大的订单,先收货后付款,将货转移后弃厂逃匿,以此达到诈骗的目的。2005年1月,被告人陈泽铭注册成立深圳市大丰收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经理并对外声称公司总部在香港,深圳公司是分公司。被告人李家杰、李宾、曹正鑫、李世民(在逃)均为该诈骗团伙成员,在大丰收公司各负其职。其中,李家杰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洽谈业务及订购事宜。
曹正鑫担任公司采购经理兼出纳,负责公司采购业务。李世民和李宾担任公司仓管,负责货物的运输。
在日常业务中,上述五人在公司全部使用假名,都同时使用两部不同的手机,一部用于公司业务联系,一部用于公司内部人员联系。
为掩人耳目,两名聘用人员在未出一分钱的情况下,成了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的股东,陈泽铭声称自己只是一名打工仔,公司的老板是一个香港人。但是目前无法证实该香港人是否存在。在公司的财务账上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所有销售收入均由陈泽铭收取,日常支出都由陈泽铭支付现金,在被警方查封时,公司的账户余额仅100多元。
111家供应商被骗2134万
从2004年10月开始,该团伙以深圳大丰收电子有限公司和香港大丰收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络、黄页等联系到大量不同的供应商,并广下订单。在此期间收到的货物,由陈泽铭转手卖掉,小部分货物用于大丰收公司自用加工,以掩人耳目,卖得的款项用于维持公司日常运作、支付供应商货款及五人平时花销费用。
同年5月开始,陈泽铭等人感觉时机成熟,开始疯狂下订单,并停止付款。7月初,陈泽铭感觉囤积的货物已差不多了,且大部分货款结款日期将至,遂通知该团伙的其余四人于7月6日弃厂逃匿,并承诺将囤积的货物卖出后再分钱。
截至目前,共有111家涉案供应商提供了与深圳大丰收和香港大丰收公司业务往来的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验收单、支票、合同、收据等并由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深圳大丰收涉案金额为1815万余元,香港大丰收涉案金额为326万余元,共计2134万余元。
2005年8月29日—30日,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从江门市追回藏匿在五个仓库的赃物,经深圳市宝安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975万余元。
其中,5个仓库中原有四台机器和一部货车,鉴证价格为6万余元。记者/佘锦 通讯员/孟广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