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6日,在烟台召开的山东省法院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王卫东不仅是全省17个市的唯一一位人大系统的代表,而且作为8个典型之一在大会上作了《主动破解执行难,全力支持法院工作》的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近年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三箭齐发”,通过作出决议、强化监督和发挥代表作用,为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助力清障。截止目前,该市已清理未结执行案件7289件,占未执结执行案件的68.7%。
作出《决议》,凝聚全市之力攻坚
“执行难得不到解决,将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破坏法制的权威和尊严,阻碍依法治国的进程。”主任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情况汇报后形成共识:攻克这一难关,仅靠法院“单打独斗”不行,人大常委会必须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促进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不久,常委会党组提请市委批准后,经过调研论证、咨询协商、社会听证后,在3月3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当晚,德州电视台和电台分别在黄金时段全文播报;次日早晨,邮递员便将印有《决议》的德州日报送到千家万户。随后,一个个贴有《决议》的公告栏在社区、乡村、厂矿、企业露面,一辆辆穿行于大街小巷的宣传车反复播放着《决议》内容。党委、人大和“一府两院”组织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并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研究落实意见。
《决议》一扫多年来法院孤军奋斗的沉闷空气,在全市引起了一系列联动:市综治委以德综治(2006)3号文件形式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坚决对阻碍执行工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大对民事执行权的监督检察力度,积极倡导民事抗诉程序中的执行和解,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执行工作开展。市人民银行在全市金融系统开展了民事诉讼法和执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并要求各金融部门强化协作意识,全力配合好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查询、冻结、划拨等工作。市经委则通过采取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培训、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深化依法行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一批涉案企业自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市司法局大力加强有关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法律服务人员严格守法、用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办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缓解人民法院的诉讼和执行压力。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同心协力抓好执行的社会氛围。
《决议》冲破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樊篱,打开了部门保护主义的城门,切断了非法干预执行工作之手。在4-5两个月的时间里,该市共撤销与法律相悖、妨碍执行工作的规定文件21件。纪检监察机关对7起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处理了部分当事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解决了一批受到阻力的执行案件。安徽省绩溪县福利加工厂申请执行某办事处欠款纠纷一案,由于种种原因,该案件在所属法院一直未有进展。今年3月底,中院指定该案由陵县法院执行。陵县法院仅用四天就将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自开展积案清理活动以来,中院先后主动对32件群众反映强烈、久执不结的案件采取了指定执行措施,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监督,依法推进执行工作
以集体性、间接性、程序性为准则,以加强信访工作为基础,以促进执行机制的完善和执行人员素质的提高为重点,常委会在强化监督中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信访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监督工作的风向标。正是由于43%的涉及执行工作的信访量,促使人大信访室与法院信访办建立起联动机制,互相通报情况,一起分析成因,及时向常委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今年1-5月份,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先后督办了218起执行难信访案件。
积极支持而不包办代替,依法监督而不代行职权,常委会在保障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方面定准坐标不越位,把功夫用到督促法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上。3月初,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情况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案件执行公正、公开、公平等意见。一周过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建立健全了执行审查裁判权和实施权两权分离机制,陆续出台了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巡视工作制度,执行案件全程公开若干规定,执行案件督查、检查、评查和回访办法,以及监督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的相关配套措施。同时,该院还从院长、执行局长,到执行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2名违法违纪执行人员进行了处理。
以提高法院执行人员素质为基本准则。将解决执行难问题列为今年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把对执行工作业绩的监督寓于其中,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法官任前考试,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列入其中。
双管齐下,拉直代表“两个问号”
人大代表如何依法履职推进执行工作?本人涉及执行案件又该怎样去做?市人大常委会用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宪法法律打开了两个问号。
一定要让“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在促进执行工作视察中得到充分体现!5月25日,常委会组织驻德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围绕清理执行积案问题开展专题视察。5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听、看、议认为,法律有关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过于宽泛和滞后,急需执行立法填补空白。刘锡潜代表说:“我市共有2139件未结执行积案,其中很多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资产可执行,当事人又不同意结案,对于怎么才算结案缺乏全面的法律支持,为此,我准备撰写一份修改民诉法执行篇部分内容的议案。”袁敬华代表则着手撰写关于尽快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议案;黄鸣代表提出将民事执行强制措施规定得更加明确、具体的建议;樊春霞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刑事制裁规定,尽快制定对执行人员的人身保障措施和对暴力抗法者、阻碍执行工作行为的处罚规范。驻德的30余名省人大代表则建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关于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部分市人大代表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帮助法院排除阻力;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协调解决各种难题;法院要依法文明执行,提高执行效果等17条建议。
必须规范代表行为,努力使每位代表都成为执行工作的守法者!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院了解情况后,将几位被执行案中身为当事人的市人大代表召集到一起,与他们共同学习了中央9号文件、相关法律和《决议》。蔚立臻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咱们是人民通过法定程序选出来的代表,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去年5月,中央9号文件又明确规定,代表对涉及个人和亲属的具体案件应当回避,代表个人不得干预具体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人大代表都不履行执行义务,党委会怎样看,法院会怎样想,人民群众又会怎样说?”不久,几位代表都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目前,该市人大的执行积案中没有一起涉及人大代表。(马建国 刘慧晶 马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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