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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本报讯(记者陈泥)我市为期半年的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从本月底展开。昨日上午,接听市长专线的市药监局副局长叶飞云向记者表示,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将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从6月底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年底前基本完成。行动的重点区域为同安、翔安等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的药品市场,重点品种为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原辅料、疫苗和广告药品等。
叶飞云说,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遏制制售假劣药品为主要目标,通过整顿市场秩序,也将逐步让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质量意识,明确企业法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药厂:原辅料进货须严格把关
药品生产环节是药品质量的源头,也是此次专项行动中,药监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药监人员将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切实按照GMP要求进行生产,有无与其生产规模和药品种类相适应的检验机构、仪器设备和人员,对原辅料供应商资质及其质量体系是否进行了评估和审核,原辅料的购入、验收、入库、发放和使用是否有完备的把关手续等进行严格检查。
注射剂生产企业、药品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以及近两年内没有进行过跟踪检查的企业将成为此次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药监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药店:出租、出借柜台将受严惩
在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批发企业无证经营或挂靠经营,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
叶飞云表示,药监部门一方面将加强农村(城乡接合部)药品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行为,同时规范药品企业的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有出租出借许可证、挂靠经营及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行为。
对放松管理的企业,药监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改,仍达不到认证要求,将向省食药局建议收回认证证书。
此外,药监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等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及时向工商部门移送;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情节严重的或违法发布广告达5次以上的,上报省食药局提请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昨日,也有市民打进市长专线,就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咨询。叶飞云表示,在专项行动中,药监部门也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定期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报告》;对新的、严重的和同时两例以上的药品不良反应在第一时间以专报形式上报省食药局。
同时,市药监局将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重点解决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管理。
叶飞云也提醒说,市民若有关于药品的投诉,可以拨打市药监局电话2699611,或将所购的药品带到市药监局,请药监人员帮忙核查,如果是国家批准可以正式销售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可以及时上报,如果是假劣药品,药监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
新闻链接:8月底前暂停新增药店审批(来源:厦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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