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沈阳专讯前日,沈阳市交警支队说设立这样的标识在全国尚属首例。标识安装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这个标识上除了一个醒目的“停”字外,下面还标注了“让行人先行”的字样。
《交通法》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需让行人先通过。 此交通标识属于禁令标识的一种,如果机动车在有标识的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将可以按照违反禁令标识通行进行处罚,除了罚款100元,还要记2分。
目前,沈阳市已经在主要街路558处安装了这个标识,沈阳市交警支队表示,一共将在700多处设置这样的交通标识。其中,和平大街14个路口安装了26套停车礼让标识,三经街11个路口安装20套礼让标识。《辽沈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