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严明记者殷文静)昨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从2006年7月1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的有关规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实现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全部开庭审理。 目前,江苏省高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幸表示,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除了对抗诉案件能够坚持开庭审理外,对上诉案件绝大多数没有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一方面加大了高级法院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使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繁重的矛盾更加突出。通过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审理,控辩双方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保证了上诉人辩护权等法定诉讼权利的实现,使得审判程序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
据悉,这次江苏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出首批15名优秀刑事审判法官担当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