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勇 实习生黄蕾鲍旭)江苏省第二届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工作日前正式启动,省委、省政府将一次性奖励获奖者个人人民币20万元。记者昨日从人事部门获悉,为了推动科技创新,江苏省启动系列服务与重奖并举,鼓励全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江苏已正式启动实施“长江工程师计划”,主要通过完善以科技创新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与选拔机制,构建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社会化继续工程教育体系、建立长江工程师奖励制度等政策措施,通过5年的努力,使江苏成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优、创新活力强的高层次国际化工程技术人才竞相涌现和汇聚的地区。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也被正式纳入了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六大行业的江苏“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范围。在已经完成的前两批“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计划工作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已成为资助的重点对象,参与项目建设的高层次人才2800人,资助金额和匹配资金近2亿元,绝大部分资助对象取得了显著成绩,共获得国家级奖励15项、省部级奖励50项、专利190项、科研成果68项并直接运用于生产。对被列为A、B类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将推荐给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
为鼓励和支持科技创业,江苏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科技人员离开原单位从事科技创业的,免收人事档案代理服务管理费用,其管理成本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
在江苏省人事厅组织实施的“千人赴港培训计划”中,将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作为重点培训对象。2006年,全省共计划组织38个培训班,专业达32个门类。此外,还将境外人才培训由香港向欧洲、澳洲拓展,逐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人才境外培训格局,培养一批具有全球眼光、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为激发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热情,江苏省还规定,对在关键岗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承担重点工程的负责人和科研项目的带头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课题工资等分配形式;事业单位用经省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35%,其成果完成人可获得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20%的股权奖励;单位实施职务技术成果的,可以从实施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销售额中提取不低于0.5%的金额,作为报酬支付给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