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19岁大一学生王某因小事被魏先荣等三人追打,王某被逼跳河逃命。不料,魏先荣竟也跳河继续追赶,导致王某被河水冲走溺水身亡。日前,成都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先荣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两名被告人也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跳河逃生
被殴大学生溺水身亡
被告人魏先荣今年23岁,没有正当职业。2005年9月5日,魏先荣来到都江堰市幸福镇一个公共厕所上厕所时,与同在厕所内的某学院大一学生王某因小事发生争执。“揍他一顿!”魏先荣二话不说,叫来与自己同行的张某、李某二人拉住王某就拳打脚踢。被打的王某拼命叫喊,魏先荣怕被人听见,竟叫来一辆出租车,三人强行将王某押上出租车,带到青城桥下游西岸的河堤路,不顾王某的哀求,继续痛打王某。
此时,王某已被打得忍受不住。趁魏不注意,王挣脱后拼命逃跑,打得兴起的魏先荣则一直追赶。被逼无奈,王某只得跑下河边的石梯,站到河边水中的一个土堆上,试图躲避魏等人的殴打。但魏先荣竟不死心,也跟着跳下河坝。走投无路之下,王某朝河水中央走去,想游过河逃生。“小心我用石头砸死你!你走到哪儿,我就追到哪儿!”见此情景,魏先荣将自己的手机等物品交给张某、李某二人后也跳下河,继续追赶。见对方不依不饶,惊恐的王某拼命游往下游,但没游几下,就被湍急的河水卷走。而见到王某没了踪影,魏先荣才终于作罢。但他刚上岸,就被赶到的警方抓获。
同年9月12日,王某的尸体被打捞上岸。经法医鉴定,王某是溺水死亡,生前颅脑有损伤。
法院判决
逼死大学生 追打者间接杀人
在庭审中,被告人魏先荣的辩护人提出,王某被河水冲走,与魏先荣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先荣追赶王某,王某被打得不堪忍受才想跳河逃生。但这种情况下,魏先荣明知他跳河后可能溺水身亡,还是继续追赶,故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时,他下河追赶的主观心理已经转化为不顾王某死活的间接杀人故意。所以,依照法律规定,魏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法院还认为,李某和张某协同魏随意殴打他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两人未满18岁,具有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所以,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本报记者 杜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