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会
通过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昨日下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后闭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键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德明、安志云、李松春、杨耀梁、林振国、朱荫湄出席会议。
王国平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认识统一、思想重视、组织有力、行动迅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决议》,并在本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及时把市委的决定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的务实作风。《决议》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国家权力机关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了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主体地位,是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一个重要文件。
王国平指出,建设“法治杭州”,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法治杭州”建设的10项主要任务,几乎都与人大工作紧密相关。本次常委会通过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治杭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主要任务。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法治杭州”建设的全局和成败。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加以贯彻落实,把《决议》精神化成建设“法治杭州”的实际行动。
王国平强调,建设“法治杭州”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杭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杭州”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要求,坚持“急需为先、以民为本、特色为重、质量为上”原则,加快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王国平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四大原则,把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统一起来。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重大决策的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和参政议政权,支持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要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把培育公民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认同,增强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律素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要切实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全面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批制定、修订的13个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并对市政府7位局长(主任)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3位副院长、副检察长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治的报告、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副市长金胜山、沈坚分别列席了会议。
(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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