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等5项社保标准全面上调
职工最低工资涨到640元
低保标准上调10元
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20元
最低养老金标准10月上调
本报讯(记者曹坤)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工伤待遇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将全面上调。 其中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640元,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20元。
昨天,市民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发布了5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的上调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孙彦介绍,最低养老金标准将根据全市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际增长水平,进一步测算确定,该政策标准将于10月份实施。
调整后,职工最低工资由现在的每人每小时3.47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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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特殊低保户
领取不同救助金
本报讯(记者曹坤)市民政局昨天宣布,7月1日起低保分类救助将实行不同的救助系数。过去单一的救助系数将分解为3个系数,3类低保人群享受的待遇因此将有所不同。
按照新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三无”人员,老归侨以及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按356.5元/月享受救助待遇。70岁以上老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含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和重残人,按341元/月享受分类救助待遇。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按325.5元/月享受救助待遇。
社保相关待遇调整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310元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580元增加到640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人均增加120元/月调整
失业保险金:由现行382元至491元调整为392元至501元工伤待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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