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受伤政府埋单 本报淄博6月28日讯今天,淄博市对今年以来全市涌现出来的3个先进群体和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公布了《淄博市见义勇为保护细则》。这次受表彰的21名英雄,有基层干部群众,也有机关工作人员。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治疗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应当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且生活有困难的,可适当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淄博市见义勇为保护细则》明确规定,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城镇居民、学生因见义勇为而负伤的医疗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可适当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可向加害人或者责任人追偿医疗费用。
细则还明确,因见义勇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按照规定发给伤残补助金;确实无法安排的,除按照规定发给伤残补助金外,可以离岗退养,发给离岗退养费;对从事个体经营、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工商税务部门应当在有关税、费征收方面给予照顾,卫生、城管等有关部门免收卫生费和其他杂费。此外,淄博市的商场、集市等公共场所及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募捐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
今天本报记者走近受表彰的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的一些事迹,本报也曾报道过,在此让我们一起再重温那英雄的壮举。(a5)编辑: 栾晓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