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刊载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的文章建议,国有企业合并重组在操作策略上,监管主体国资委分市场行为、引导的市场行为、强制行为三步走(三种方式)策略。
文章指出,第一步,自由恋爱,就是完全的市场行为。 主要倡导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从自身发展角度出发,根据优化资源配置、优势互补、拉长产业链、实现规模经济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通过较长时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了解、相互沟通,不断的培养感情与讨价还价,最后达成认识上的一致,自由结合。
第二步,媒妁之言,既不是自发的企业行为,也不是强制的政府行为,而是有引导的市场行为。这一步的关键是正确导向,是牵线搭桥。通过监管主体国资委的红娘作用,通过耐心的讲眼前讲未来、讲机遇讲挑战、讲企业讲全局,最后达到双方自愿结合的目的。
第三步,父母包办,这是一种依靠外部力量(父母之命)的强制行为。各级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权利,在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企业合并重组意见,报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批准实施。对于中央企业之间的整合,父母只是同一个,即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重组只需在国资委内部研究决定。对于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整合,需要在不同的国资委之间进行磋商决定。
文章指出,三个步骤,实质上是三种整合力量或三种整合方式。自由恋爱主要依靠内力的整合,父母包办主要是依靠外力的整合,媒妁之言则是介乎两者之间。
文章表示,三种方式各有其优势和劣势:自由恋爱方式企业容易接受,人为阻力和操作难度相对较小,但重组决策所考虑的因素可能会更多地向经营者而非股东倾斜,有关重组后经营者的个人安排、地位及利益变化等非企业发展因素的过多考虑,容易导致企业重组的非理性化,特别是容易错过或延误企业重组的大好时机;父母包办方式下企业重组决策相对理性,决策效率也相对较高,但企业经营者理解和接受往往需要一定时间,操作阻力和难度相对较大一些。
因此,文章最后建议,国资委在企业重组策略上,宜采取从内力自愿到外力强制、从易到难的三步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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