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辆摩托车,两个人都说是主人,双方僵持不下,只好求助于民警。
肖先生是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公司给他配备了一辆摩托车。“可前不久,我将摩托车停在外面去办事时,出来后车就不见了踪影。”肖先生告诉记者,昨晚9时许,他经过漕宝路时,突然眼前一亮,觉得路边的一辆摩托车很眼熟。 为此他仔细观察了一番,最后确信自己的猜测没有错———摩托车车头上清楚地贴着他们公司的标志。
肖先生随即报了警。这时,一名年轻人从旁边的店铺里走了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并表示这辆车是自己的。
“这下好了,盗贼自己冒出来了。”肖先生正得意时,年轻人却也显得理直气壮。“这辆车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有发票为证。”“你买的车,为什么车头有我们公司的标志?这个标志是我们亲手贴上去的。”肖先生和年轻人争执了起来。记者在现场看到,肖先生的双手一直紧紧地把住摩托车龙头,不让人碰。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由于双方都认定这辆车是自己的,却又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民警将车带回派出所,请双方凭发票和相关证件到派出所认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