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筹钱结婚,竟铤而走险帮助他人运输毒品。近日,该男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铁路法院判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被告人王某,23岁,黑龙江省人,案发前在青岛市四方区打工。去年10月,王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来自唐山市的毒贩李某,并接受李某委托帮其在青岛市寻找毒品来源。 随后,王某将自己的朋友郭某介绍给李某,李某决定从郭某处购买冰毒75克。后李某以6000元的好处费让王某帮忙将毒品运到唐山。因为贪恋钱财,王某决定铤而走险,答应了李某。
今年1月9日下午,王某携带毒品73.27克坐上了开往天津的长途汽车,1月10日凌晨3时到达天津,在进入天津站欲换乘火车去河北省唐山市时,被铁路民警查获,其所携带的毒品被依法收缴。
记者吴彬通讯员孙希全宋东林/城市快报
<责任编辑: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