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晨报》报道前天,辽宁营口的哥开车撞死劫匪一案审结。营口市站前区法院一审宣判:的哥杨友刚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需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共计15万元。杨友刚家属表示要上诉。
站前区法院判决认为:杨友刚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后果的情况下,故意驾驶车辆撞击被害人蔺战强身体,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杨友刚应赔偿相应附带民事诉讼,包括蔺战强医疗费、丧葬费、子女抚养费、死亡赔偿金共计15万元。
按照杨友刚父亲的意愿,辽宁成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军表示将为杨友刚继续做无罪辩护。
张文军认为,杨友刚不构成犯罪,他的行为是反抗的继续,这个观点符合法律精神。他还认为,此案不仅关系到杨友刚一人,还关系到整个出租车行业司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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