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深圳大鹏所城和“改革开放十大历史性建筑”将得到更好的保护。6月29日深圳市规划局向媒体透露,《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有望年内出台。据了解,这是深圳首次推出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规划,首批划定55处。
深圳现有184处文物保护
单位根据深圳市第二次文物普查,深圳市已知的地上、地下文物共有1792处,其中古遗址和古遗物采集点107处,各类古建筑1685处,已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34处。目前,深圳市已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区、文物点五级文物保护单位格局,在已公布的18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0处,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3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
为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增强市民对深圳历史文化的认知和“家园意识”,深圳市规划局、文化局共同委托中国城市规划院深圳分院负责编制了《深圳市紫线规划》。本次规划共选取了包括“改革开放十大历史性建筑”在内的55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紫线划定工作。划定的城市紫线由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构成。其中,保护范围是指保护对象的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保护范围周围划出的可以有控制地进行建设工程的范围。
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
根据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紫线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对保护范围内有碍景观的非文物建筑的拆除、改建以及为文保单位本身复原、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兴建其它工程、拆除、改建或迁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时,需经市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同意。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新建、改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其风格、高度、体量、色彩均须与文物建筑相协调,其设计方案经市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深圳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呼吁公众关心并参与探讨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使规划成果更好地体现公众意见,近期将在深圳市向公众发放《深圳市紫线规划问卷调查表》并召开相关座谈会,广泛听取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力争《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年内出台。(记者罗秋近傅大伟 通讯员 郑广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