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8日讯(记者周元)今天是海口市第十三个市长接待日,副市长刘庆声和海口市信访局、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政局、司法局、人劳局、龙华区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接受了市民的来访,听取了他们反映的有关公检法司、人事劳动等方面的问题,并一一予以妥善处理。
市 民: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
副市长:尽快将肇事者抓捕归案
李氏夫妇反映,2005年7月8日下午,其7岁大的儿子被陈某驾驶的农用车当场碾死,但海口市交警部门第一次事故认定书认为,死者和司机负同等责任,所以没对肇事者采取强制措施。他们向省交警总队上诉后,总队推翻了第一次认定,并责成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在第二次责任认定书中,肇事司机被认为负主要责任。然而,陈某却已逃逸,至今没有抓捕归案。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陈某的批捕手续已经办妥,并列入网上追逃嫌犯,队里也已经成立了专门小组,一旦有线索,将不惜代价将其抓捕。如果李氏夫妇对办案不放心,可以随他们一起出去,所有差旅费由队里支付。
刘庆声表示,第二次责任认定后,市交警部门的态度是积极的,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追逃。抓捕逃犯需要一定时间,但政府会督促有关部门抓紧时间,尽快将肇事者抓捕归案,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市 民:责任认定书迟迟未下
副市长:尽量先协调部分医药费
市民刘先生反映,今年2月24日,其岳母在玉沙路附近一人行横道被车当场撞倒,已经昏迷4个月,至今还在住院。但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迟迟不下,导致肇事司机态度很不积极,不愿支付医疗费。现在,岳母的医药费已经花了10多万元,不仅没钱转到条件好点的医院,家里还能不能继续承担医药费都成问题。病人情况很危急,一旦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很可能一辈子都苏醒不了。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认定书下不了,关键是对责任的认定还存在争议。刘先生岳母当时是在灯控人行横道行走,且亮的是红灯。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在人行横道上行驶时,有行人经过应该停车让行,但并没有明确是适用所有人行横道,还是只对非灯控横道而言。所以,队里将情况上报给公安部,正等待答复。
刘庆声表示,对法律理解的不同造成了时间的拖延,考虑到伤者家属正需要钱医治,政府在督促交警部门加快办案步伐时,也将和当事人沟通,尽量先协调部分医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