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6月29日电(记者沈锡权汪林义)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29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空中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陈光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05年12月11日,被告人陈光军乘坐CZ3811航班从广州飞往温州。 途中,陈光军乘被害人郑某不备,将其放置于行李架上的行李箱取下,从中盗取84000欧元、2100余英镑(经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共计人民币830339.79元),后将行李箱放回行李架上。2005年12月19日,被告人陈光军在深圳将赃款兑换成人民币81万余元。
这起中国航空史上的最大空中盗窃案惊动了民航总局。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今年2月16日晚上,作案后潜逃两个月的陈光军终于在郑州落网,其盗走的钱财大多数也被追回。
法院另外查明,陈光军曾于2001年和2002年在广州和深圳等地多次行窃,并被判刑。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光军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又系累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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