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皓方芳)昨天,本市统一公布了五项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的调整方案,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均300元调整为310元。市民政局同时公布了城市居民低保分类救助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中低保退出机制和新的就业奖励政策,将更有效地激励有就业能力的低保人员积极实现再就业。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低保人员实现再就业后,仍可享受两个月的低保补助,第一个月按照原标准100%补助,第二个月按照原标准50%补助。这项政策的出台,是考虑到低保人员刚刚实现就业,在交通和工作用餐方面开支会增大,但是工资还要等工作一段时间后才能领取,可能还会出现暂时性困难。
同时,市民政局等单位还重新修订了低保就业鼓励政策,今后城市低保家庭中家庭成员就业的,在核定家庭收入时,先从就业者收入中扣除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80%的金额,再计算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享受救助待遇。RJ214RJ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