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田雨、陈菲)在2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
肖扬说,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对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的关系,确保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肖扬强调,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人民法院的改革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要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必要时经过试点,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取得理解和支持;要自上而下、健康有序地进行,不能各行其是,法出多门。
二是要立足国情、学习借鉴。对于国外的司法制度,可以拿来研究、借鉴,但是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要防止不顾国情生搬硬套国外司法制度的做法。
三是要依宪改革、依法改革。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凡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应在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后实施。对于成熟的改革措施,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通过修改法律实现改革的目的。
四是要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司法改革是一件事关政治体制、司法制度的大事,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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