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1日起省内20家三甲医院试行心脏冠脉造影检查结果互认后,辽宁省卫生厅再次将“一单通”驶入纵深:从7月1日开始,经过省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评估的24家三甲医院间试行以CT、核磁共振、普通X线摄影为主的部分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工作。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昨天还特别强调:其他医院也对首批相互认可医院互认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认可。这意味着,患者只要手持24家三甲医院做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就可以在全省任何一家医院内畅通无阻。
背景
患者希望“一单通”扩军
据了解,今年2月国家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省卫生厅立即着手启动我省医院间“一单通”的各项准备工作。5月1日,作为全省“一单通”试点项目的心脏冠脉造影检查结果互认,在省内20家三甲医院启动。实行了近两个月时间后,广大患者无不觉得“不解渴”,希望尽快将“一单通”的范围扩大。
现状
患者做一次CT二三百元
医疗机构好像有一个“行规”:即使再权威的医院刚刚对患者病况作出的检验检查结果,到了其他医院都绝对不被认可,而必须在本医院重新检验检查。以我们最常见的CT为例,一般三甲医院做一个CT需要二三百元钱。重复检查,不仅让患者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而且有的医院引进的CT机比较落后,则直接影响了患者的及时治疗。由于此次24家互认部分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的医院是从42家三甲医院中经综合评估选出来的,因此可以说,实行医学影像“一单通”后,不但有助于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还让更多的患者了解了哪些医院的医学影像检查最好。
新举
CT等结果24家医院互认
针对这种情况,省卫生厅决定,从7月1日开始,在全省24家三级甲等医院间试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即在患者提供完整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结果报告,能满足疾病诊疗需要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首批确认的医院间可以相互认可,患者可以不再做相应检查。具体相互认可的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主要有:普通X线摄影(包括数字摄影CR、DR)、计算机体层摄影(CT)、核磁共振(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
监督
24家医院随时可被“摘牌”
要让各个医院间实现“一单通”,前提条件是各个医院的检查设备、医疗水平应该相差无几。所以,省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不久前专门对全省42家三甲医院的医学影像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不仅针对医院的检查设备是否合格,更对影像科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科室环境等方面也进行了检查。经过省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定了辽宁省人民医院等24家三甲医院。
不过,这24家医院也有随时被“摘牌”的可能。省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必要时取消相互认可的资格。
要求
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规范
那么,如何保证互认检查结果清晰有效呢?据了解,互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字迹清楚,数据清晰,检查日期、报告日期明确,应由相关专业执业医师手签名,同时附影像资料内容。
而对认可的院外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报告结论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的内容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
提醒
病情变化等原因需重做
记者注意到,检查结果互认并不等于从今以后就用不着重做检查了。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因病情变化及检查时间长等原因,院外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检查结果难以作为诊疗参考资料的,或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及对检查结果有异议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记载。
计划
下步推行“检验结果”互认
记者还了解到,继心脏冠脉造影检查和医学影像检查“一单通”后,省卫生厅近期还将继续加快推行“一单通”的力度和范围。据了解,省卫生厅选择下一步“一单通”的项目将是“检验结果”互认。不过,目前各家医院的检验设备的档次都不尽相同,连化验的试剂都不完全一样。所以,“检验结果”“一单通”推行的难度明显高于心脏冠脉造影和医学影像检查。
记者 卢立业
附:首批部分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医院名单
辽宁省人民医院
辽宁省肿瘤医院
辽宁省金秋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大连市中心医院
大连市友谊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鞍钢集团总医院
抚顺市中心医院
抚顺矿务局总医院
本溪市中心医院
本溪钢铁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总医院
锦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锦州市中心医院
阜新矿务局总医院
辽阳市中心医院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沈阳多数医院将设济困病床
时代商报讯 (记者卢立业)据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卫生局获悉,全市二级以上各类非赢利性医疗机构要为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开设济困病床。
据了解,病床设置的原则为市直属综合、专科医院及区、县中心医院按核定床位数的5%设置,区、县(市)中心医院每单位开设济困病床数不得少于15张,其他医院按核准床位数为100张以上(含100张床位)的,每单位不少于5张病床设置。据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最低生活保障居民使用济困病床时需持有当地区、县(市)民政局颁发的证明材料及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另外,在医疗救助方面,各医院对低保居民实行“六减一免”政策,即减少50%收取诊察费,减少20%收取床位费、彩超、CT、核磁共振及手术费,免收挂号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