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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汤慧梅方芳)本市将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涨到640元。此次调整待遇的还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基本养老金标准及工伤职工定期待遇等总共5项。据了解,调整上述待遇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开支渠道,分别由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事业单位负担。 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进行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包括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三个最低标准目前分别为每人每月563元、488元、443元,上述三个最低标准需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后,根据不同群体人员基本养老金实际增长水平进一步测算后确定,于10月份实施。
三类特殊低保人群领取不同救助金
信报讯(记者汤慧梅方芳)市民政局宣布,7月1日起低保分类救助将实行不同的救助系数。过去单一的救助系数将分解为三个系数,三类低保人群享受的待遇因此将有所不同。据了解,原来特殊低保对象都是统一享受多领取10%的低保金,今后三类特殊低保对象的救助金将不同。其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三无”人员,老归侨以及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按1.15的救助系数即356.5元/月享受救助待遇;70岁以上老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含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和重残人,按救助系数1.1即341元/月享受分类救助待遇;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按救助系数1.05即325.5元/月享受救助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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