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 实习生郭莹)两名负责采购学生教材的学校工作人员,因收受图书经销商回扣被公诉机关送上法庭。
北方工大职工受贿近万元
北方工业大学原教材管理人员高某收受书店给予的贿赂款而被公诉。 昨天,他在石景山法院接受公开审讯。由于被取保候审,45岁的高某和辩护律师一起来到法院。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1年间,高某利用负责采购教材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清华大学出版社甜水园书店给予的贿赂款共9180元。2005年7月间,高某及其家属共4人参加由北京首时达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织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折合8660元。高某在法庭上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并向法官表示了他的悔过之心。高某说,学校只有他一个人负责教材采购,这使他“拿钱”有了便利。而书店给他回扣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让他们学校多订那家书店的书。此外,这家书店还给了学校一部分回扣,但学校会给书店开收据,而给他的则是现金,没有任何手续。但是这些书卖到学生手中都是原价,没有任何优惠。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高中采购员受贿三万多
今年42岁的刘某,是石景山区一家普通高中的资料员,专门负责征订教材。据刘某交代,2002年9月到10月间,她到新华书店北新安书店商谈订阅下一学期教学辅导练习册和磁带的时候,该书店负责人徐某向她提出,如果刘某能够长期在该书店进货,就可以按照书价的10%,配套磁带每盘提1元的标准给刘某回扣,刘某立即答应了徐某的要求。2003年3月,刘某到该书店交款提货后,书店的业务员张某给了刘某8460元“暗扣”。由此开始,直到2006年2月,连续七个学期,该书店总能从这所高中得到一份订单,而刘某每次也能够得到一定的“回报”,多的时候五六千,少的时候也有两千元。刘某连续七个学期接受商业贿赂共计334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