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江南晚报》报道,江苏无锡某旅行社老总主动向媒体透露了前不久随另一旅行社“低价团”出游的“艰苦经历”。在4天的实际游览时间里,他参加了4个自费项目、12次购物活动。“导游都红了眼了!”那位老总对参团的惨痛经历记忆犹新。 导游不仅要付出劳动,还要上交高额人头费,他们要生存,就只能损害游客的利益。而旅行社则说,旅游市场低价竞争的现状,逼得他们不得不压低价格,向导游收取人头费。
这个主动约见记者的行为多少有点作秀的味道。一个旅行社的老总,还用“暗访”才能知道这些“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以旁观者看,要不然他就是从没做过和旅游相关的买卖,要不然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结合最近在各地展开的扫荡“零负团费”的轰轰烈烈运动,这不过是意图再明显不过的讨伐“低价团”的又一次出击而已。当大家一次又一次地抨击“黑导”、“黑店”和“低价团”的时候,我在想,这些既没有能力制定规则也没能力改变规则的底层执行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这些已成普遍现象的行业行为承担责任?有如目前看不起病的原因,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医生没有良心?
在维持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的时候,我们仿佛陷入了“西西弗的神话”。诸神处罚西西弗不停地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石头由于自身的重量又滚下山去,诸神认为再也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就像一批“黑导”、“黑店”受打击过后,又一批“黑导”、“黑店”如雨后春笋般再次纷纷冒头,于是打击又至,周而复始成了乐此不疲的事。
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次打击“低价团”不过是以往治标不治本的翻版而已。也许短期能见到效果,但谁又能保证不会像西西弗一样,随后看到巨石又向着下面的世界滚落,而他则必须把这巨石重新推向山顶?再说,谁能来保证“高价团”就一直能维持“高质量”呢?
现在正吃香的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在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之上:第一,每个人都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争取自身的最大利益,也就是说人是理性自利的;第二,每个人在市场上都有完全的选择自由,也就是说谁也不能强迫谁,只能平等地交换各自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现在只承认了第一条,允许商人逐利,却没有对第二条做出有效保障,也就是说没有约束商人不能强买强卖。
此前,由零点调查、前进策略与东方企业家共同发布的《中国公众旅游服务传播指数2005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消费者对于旅游业的信任程度仅有67分,其信任程度仅高于保险业,有过随团经验的消费者信任程度更低。签约容易履约难、行程和费用不透明、利益难保障、投诉效果不佳,是导致消费者对旅游业信任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
所以,旅游业的信任危机只有在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上做出本质改进才能解决。如果是反过来,连人的理性自利都不承认,要求商人自我约束不赚取最大利益,只能是缘木求鱼。在法制社会里,能有效管理市场的只有法律,也只能是法律。在法律能保护消费者、同时也给旅游企业制定游戏规则时,西西弗的石头才不会一次一次地滚下山去。
而在此之前,我们只能如加缪形容西西弗一样,做个荒谬的英雄。他说西西弗之所以是荒谬的英雄,还因为他的激情和他所经受的磨难:他藐视神明,仇恨死亡,对生活充满激情,这必然使他受到难以用言语尽述的非人折磨——他以自己的整个身心致力于一种没有效果的事业,而这,是为了对大地的无限热爱必须付出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