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为方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转诊救治,我省新增八家省级定点医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转诊时,按规定转诊至省级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将纳入补助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首批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挂牌仪式上获悉的。
经过省卫生厅考察实际和研究,本着方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转诊救治,确定省人民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省结核病防治院(结核病专项)、省肿瘤医院(肿瘤疾病专项)、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疾病专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51医院(血液透析专项)、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普外及心内科专项)八家医院为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有关规定,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确定后,原各市、县自行确定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作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转诊治疗时,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转诊至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将纳入补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