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因调查王英福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检察、公安机关“追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英福涉嫌受贿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2006年挂牌督办的全国十件大要案之一。
2005年12月,刚成立一年多的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调查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巡视员王英福(正厅级)的有关经济问题。 该院遂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经初步查明:1998年至2003年,王英福在任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和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有关单位审批征地手续和发包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非法索要和收受相关单位贿赂(含房产)达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涉嫌犯罪。2006年1月23日,中卫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王英福立案侦查。
在检察机关介入案件调查后,王英福即闻风潜逃,抓捕王英福成为突破该案的关键。犯罪嫌疑人王英福长期担任高级领导干部,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中卫市检察院克服建院时间短、办案力量不足、装备差等困难,精心排查王英福潜逃的行踪,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初步排摸到王英福隐藏在北京。办案干警不顾风雪严寒,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赶赴北京,通过大量的调查排摸工作,逐步缩小范围,最终锁定了王英福的踪迹。2006年2月3日16时18分,抓捕组在北京一出租房屋内将隐姓埋名藏匿的犯罪嫌疑人王英福抓获,当场查获其准备潜逃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数十万元现金。犯罪嫌疑人王英福的成功抓获,使该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王英福涉嫌受贿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2006年挂牌督办的全国十件大要案之一。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宁夏日报) 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