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通讯员 黄凯实习生陈坤)一名少妇不幸意外身亡,为了分割20万元的赔偿款,其父母将女婿及外孙告上了法庭。
去年10月,26岁的黄丽遇车祸去世。其丈夫朱斌随后获赔20万元,他拿出4万元处理了黄丽后事。 不久,年迈的岳父母上门来,说他们年事已高,又无劳动能力,属于被扶养对象,要求分走11万元。
朱斌很为难,自己无业,靠拿低保拉扯3岁的儿子华华,而且这笔赔款大部分是赔偿儿子抚养费的。
朱斌和两老争得面红耳赤。今年5月,两老一纸诉状将朱斌及华华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赔款。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官多次调解无果。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黄丽的近亲属,双方都有获得赔款的权利。在20万的赔偿额中,有8万元是属于华华的被抚养人生活费。鉴于华华年龄尚小,他分得的死亡赔偿金也应适当高于他人。
一审法院昨日判决,扣除朱斌所付的4万元,华华应分得12万元,黄丽父母、朱斌分得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各2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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