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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帮黑老大整治仇家
检察官从轻处罚涉黑嫌疑人
刑警队副支队长为黑社会提供枪支弹药
提要
从1995年开始,辽宁省锦州、葫芦岛地区出现了以董宝军为首的黑恶势力,至2003年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涉黑组织总资产2800多万元,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12宗罪名。此案日前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李某、杜某涉嫌纵容犯罪,也出现在被告人行列中。此案还牵扯到锦州市公安局、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辽宁省纪委等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涉案人员众多
一 涉黑团伙的保护伞
涉黑团伙收买公安局副局长整治仇家
1999年七八月份,董宝军、刘佩军等人与王兆良、王兆伟合伙开采钼矿,因争夺利益双方产生矛盾。在多次预谋枪击“二王”未果的情况下,董宝军、刘佩军商量,出一笔钱,买通警方去整治“二王”,他们找到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朱良(另案处理)。
朱良找到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警察杨巍等人,由杨等人出面到葫芦岛查处“二王”涉枪案件,灭其气焰。事后,刘佩军等送给朱良人民币10万元、杨巍1万美元作为答谢。
检察官得了好处对案犯从轻处罚
2001年11月,董宝军的手下王冕、王野、张世明等人枪击李某未果后,王野、张世明被公安机关抓获。王冕找到时任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的杨志力(另案处理),送其5万元,求其帮忙。之后,又送杨8万元作为活动经费。
同年7月,王冕找到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的李火,要投案自首。李同意并对王等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事后,王冕送给李火4万元,李将其中25000元非法占为己有。由于杨、李二人的帮忙,王冕等人受到了较轻的处罚。
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竟给嫌疑人提供枪弹
在董宝军组织犯罪期间,李火和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副政委的杜文利涉嫌纵容其犯罪行为。
2000年3月,董宝军、张学华因索要赌债将孙继先非法扣。朱良派李火前去处理,李火给董宝军打电话让其放人。孙被放回后,李火未对董宝军等人进行任何处理。
2002年11月,董宝军接到李火的电话,李让其把家中藏匿的两枝枪上缴公安机关。事后,李未对董进行调查取证、采取措施,也未对董做任何处理。两枝枪在未做枪检鉴定的情况下被销毁。
1999年冬,杜文利将一把手枪及60发子弹送给王冕。2001年11月,在明知王冕要持枪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杜文利还是将两把猎枪及10余发子弹借给王冕。当得知王冕等人实施了犯罪活动后,杜文利还为王冕等人出谋划策。
省纪委工作人员受贿庇护警队败类
杜文利的违法违纪问题被举报到辽宁省纪委后,2002年九十月份,时为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工作人员的彭波(另案处理)到锦州督办此事。
为保住警籍,杜文利将存有80万元的存折交给中间人刘晓民(另案处理),刘随后找到彭波,彭让刘先保管此款。
2003年1月,对杜的调查工作结束,杜文利保住了警籍。2003年3月末彭在刘处拿走人民币30万元。2005年刘晓民案发,彭怕受牵连,退还刘晓民姐姐30万元。
二 涉黑团伙的恶行
拦住仇人车狂开10多枪
1999年,董宝军、刘佩军等与王兆良等人共同经营钼矿时发生矛盾,董宝军等人密谋以枪击的方法除掉王兆良。
随后,董宝军派人购买了枪支、对讲机、车辆等作案工具,两次暗杀王兆良都因意外没有成功。
1999年7月10日,刘佩军得知王兆良在矿区内,遂告知被告人陶叶,陶叶带冯伟群、孙朋、赵军等人前往。在路上他们将王的吉普车截住,向车内人开了10余枪,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冉正利面部打伤后,逃离现场。
医院内打伤4“仇家”
1995年7月10日晚,被告人董宝军的朋友李勇与卢胜印、卢玉琴、隋大林在卢玉琴开设的洗头房内,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双方均受伤,后卢玉琴到锦州市医院接受治疗。同年7月12日,李勇纠集被告人董宝军、刘佩军、夏清田、邱久春等人到锦州市医院找卢胜印等索要医疗费,在医院病房内与卢胜印、卢玉琴、隋大林、白育宏发生口角并厮打,董宝军等人用罐头瓶、滴流架等将4人打伤,而后逃离现场。
法医鉴定,白育宏头部重伤、卢玉琴头部伤、卢胜印小腿骨折、头部轻伤。
向副支队长借枪行凶
被告人王冕与李明春(被害人)因经营钼矿资金问题发生矛盾。2001年11月2日,王李二人因此事发生争执,王冕纠集被告人王野、马佑山、张世明、王旭光、孙健(另案)欲枪击李明春。
王冕在董宝军和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副政委的杜文利处借来枪支后发给众人。
当日20时30分,王冕约李明春在锦州市高台河桥见面,21时许,当李明春出现在高台河桥时,王冕等6人开枪射击,李明春乘车逃脱,车被损坏,价值人民币7430元。
(据《华商晨报》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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