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翠峦区一男子因强奸痴呆女被判刑7年,出狱后再次把该痴呆女强奸。日前,这名男子被翠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已被批准逮捕。
这名男子姓于,现年33岁,1998年因强奸痴呆女被伊春市翠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4年被提前释放。 今年5月13日,于某酒后在路上遇见王某,他知道王是痴呆女,当年被判刑就是因为强奸王某所致。他把王某引诱到自家后院,再次对其实施奸淫。
当日晚7时许,王某在其丈夫的带领下来到翠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其丈夫称妻子在下午3时许回家途中被于某强奸。接到报案后,翠峦公安分局民警直奔于某家,将正准备外逃的于某当场抓获。经审讯,于某对强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月15日,于某被翠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16日,于某被翠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