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昭通讯员刘虹城市快报某大型国企附属医院会计竟利用审核报销职工医药费的职务之便,重复报销企业职工的医药费,从中贪污公款。日前,这名年近5旬的会计李某被河东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李某,男,本市人,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任本市某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会计。 经查明,2005年9月至12月间,李某利用负责审核报销职工医药费的职务便利,在办理职工积压的医药费报销过程中,将该单位职工王某某、柴某某、马某某等9人的医药费单据重复报销,得款两万余元,后又将该集团职工高某的医药费报销后截留1326.48元。此外,李某还将职工李某某、桑某某等人的医药费再次放到该集团另一企业的医药费中重复报销,共计22000余元,因单位及时发现未能取得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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