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正式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还审议通过了16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新法规即将颁布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昨强调
对审计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6月27日,省审计厅厅长刘战平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作了审计报告,分析了我省在审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针对这些问题,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强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要认真整改”。审计报告显示,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虽然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在对1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个别单位在未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情况下,违规收费,另外还发现了少数单位“账外有账”等问题。
“违规收费群众反映强烈,”黄岳忠说,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仍然需要“依法加强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作出整改”。饭店不防苍蝇老鼠罚5千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今后如果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交车将会受到罚款。昨天,《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正式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多项规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携犬不得乘坐公交车
宾馆、饭店、体育场、医院、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卫生问题,涉及到公众的利益,但生活中却总有部分人不遵守文明习惯。即将施行的条例要求,今后,公共场所将禁止四类行为,这些行为包括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果皮、纸屑;乱扔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物等其他废弃物、抛撒冥纸、随地便溺;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携带犬、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
市民若违反了相关规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有关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可以给予警告,并按规定作出处罚。比如对携带犬、猫外出未能及时清理粪便而影响环境卫生的,将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等。饭店不防苍蝇将罚款
公共服务场所比如饭店,如果苍蝇横飞,必定让人作呕,为保障群众生产和生活卫生,新条例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仓储单位应当有防治病媒生物的措施,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并配合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灭杀病媒生物的活动,同时不得出售病死或死亡原因不明的或者可能传播疾病的家禽家畜。对违反规定没有采取防治老鼠、苍蝇、蟑螂措施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可以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可投资建公厕
个人究竟能不能投资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即将施行的条例明确规定,今后我省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新条例同时规定,今后,各城市市区范围内将限制饲养犬、猫等宠物,并禁止在市区范围内从事犬、猫等宠物的经营性养殖活动。网上传播禁止内容可罚3万
《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网上造假,长期以来似乎难以杜绝,从9月1日起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根本改变。昨天,《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正式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即将颁布施行,其中规定,今后,网上文化产品必须要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并传播禁止传播的内容,有关部门将可对其重罚3万元。
即将施行的该法规规定,今后,经营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对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以保障网上文化产品的合法性,网上传播的内容必须真实,并不得传播存在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稳定及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或者渲染暴力等内容,如果存在这些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提供,并保存有关记录,同时向省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对违反该规定的,可根据情况对其分别处以1万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教师报考公务员取消“年限”
我省16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通过审议
教师报考公务员所受到的年限限制,今后在我省将正式被取消。
昨天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决定等16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为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效能建设,今后我省将取消“实行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服务期制度,任教服务期自毕业参加工作之日起不少于5年。任教服务期未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不得聘用。任教服务期满后,要求调离教师岗位的,须经行署、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
据了解,我省关于师范生任教最低服务年限和教师转岗审批,是1997年1月1日施行的。该规定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记者陈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