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吴婧 记者 宋广玉)昨天,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1—5月,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946.4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9%,增长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5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66元,增幅为15.4%。 13个省辖市中,我市以18.9%的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包括房租和有价证券等内容的财产性收入(109.26元)增长最快,增幅达到101.1%;转移性收入(2521.74元)和工薪收入(5749.77元)分别增长19.1%和18.6%,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和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并不同步的是,今年1—5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扬,工业品出厂价格持续走低,推动了我市消费品零售市场的繁荣。统计资料显示,1—5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95.8,同比下降4.2%。1—5月,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6.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6%。其中,批发零售业完成零售额422.61亿元,同比增长15.6%;住宿餐饮业完成零售额48.95亿元,同比增长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