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疲态资金周转受挫客户房款肆意拖欠挪作他用蔡伟
新报讯记者蔡伟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房屋中介在为客户代办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大玩“瞒天过海”之术,将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银行贷款挪作他用,扣押房款一拖再拖,严重损害了客户的利益。
家住塘沽区福建北路附近的王先生通过某房屋中介以35万元将一处住房转手出去,于5月17日与买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主首付20万元,并委托该中介向银行申请15万元的按揭贷款。双方随后在塘沽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6月15日产权证办理完毕,5天后银行放贷。但作为卖主的王先生至今却没有拿到一分钱房款,包括20万元首付款总共35万元房款被该房屋中介挪用。王先生多次向该房屋中介催款,均被告知:“房款还得等一阵儿。”
“房屋中介押款的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一些店面较多的大型房屋中介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押款现象。”一位从事多年的二手房中介工作人员向记者揭露:“除非拥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单凭收取服务佣金是无法支持房屋中介连锁企业进行大规模的店面扩张的,而客户的房款却是无须支付利息的‘流动资金’。通过利用这些数额较大的房款,进行业务拓展,甚至从事收房赚取巨额的买卖差价。”
而随着新一轮房地产行业调控的来临,二手房市场出现疲势。以往将客户的房款当作“现金流“的中介公司,由于交易量的急剧下滑,资金链不断吃紧。不得不采取延长押款时间的手段维系资金运转。但客户的耐心是有限的,因此造成了客户与房屋中介间的纠纷不断。
对于许多客户来说,由于缺乏足够的房屋交易知识,往往对房屋中介听之任之,从而毫无察觉的掉入房屋中介的陷阱。同时交易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让一些房屋中介“浑水摸鱼”带来可乘之机。比如,现在除了公积金贷款外,其他银行按揭贷款并没有形成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也就是说房屋中介完全可以通过“代办贷款”之便,将房款暂存至自己门下。
业内人士认为,部分房屋中介恶意押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而且对整个中介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应该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更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出一个有序、透明、健康发展的二手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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