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王栋于挺)明天实施“禁摩”措施后,摩托车违法在禁行区域行驶该如何处罚?市交管局重申,值勤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定摩托车违法和实施处罚。
据了解,7月1日起,驾驶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值勤交警当场纠正并按“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违法处100元罚款,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违法者,违法者应推行或采取其他方式拖移摩托车,不能继续驾驶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否则将因同样违法受到处罚;没悬挂号牌,未携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扣留摩托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也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违法摩托车,值勤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扣留机动车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经查,机器号和架子号及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不符、有明显更改嫌疑的涉嫌盗抢摩托车,按规定扣留车辆依法处理;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摩托车上路,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违法摩托车上路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