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6日上午9时,大连华顺大厦第二次进行拍卖。
与此前的第一次拍卖相比,两次拍卖有着惊人的相似——竞拍方只有一家,均以8230万元起拍价,买走华顺大厦。
但两次的拍卖均以当地法院的叫停而终止。 早在去年11月30日,华顺大厦首次拍卖结束当天,拍卖行就接到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拍卖无效通知书,原因是早在拍卖之前,华顺大厦就已被法院查封。四个月后的今年4月6日,“无效拍卖”再度上演。
据当地媒体报道,8230万元一度是当地单体楼盘拍卖的最高纪录。两次拍卖的委托人都是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下称“大连市农行”)。
一幢反复拍卖的大楼背后,涉及了当地农行1.72亿元的贷款之谜。
两次拍卖非名下资产
事实上,华顺大厦现在并不是大连市农行名下的资产。
来自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资料显示,华顺大厦的抵押权人分别是长城资产公司大连办事处、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记者还了解到,华顺大厦的所有权人系其开发商——大连市华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华顺房产”)。
记者手里的一份以资抵债协议书,或能解释大连市农行何以拍卖华顺大厦。
这份由大连市农行、大连华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兴集团”)、华顺房产在2004年8月24日签署的协议显示,华兴集团、华顺房产欠大连市农行1.72亿元债务,经三方协商后,同意以华顺房产拥有的固定资产即华顺大厦或华顺房产的全部股份,清偿上述所欠债务。
1.72亿元债务是一笔陈年旧账,时间回溯到2000年12月,大连市农行曾将华兴集团、华顺房产所欠的一笔1.72亿元债务划转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一位熟知农行内幕的人士告诉记者,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从大连市农行接收不良债务后,国务院又发布了新的文件精神,随后,长城资产公司大连办事处又陆续将一部分已转良的债务划转回大连市农行。
因此,并不排除这1.72亿债务系长城资产公司大连办事处,后来划转回大连市农行的可能。不过,“三方协议”签署后,双方至今未办理华顺大厦产权过户手续。
6月13日上午,大连市农行行长王志峰在九楼会客室约见记者,但并未就记者提问作正面回复。
事实上,在三方协议签署之前,华顺大厦先后还有过两次抵押经历。
来自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抵押登记记录显示,第一次抵押是在2000年12月12日。是时,华顺房产以华顺大厦15层以下为抵押物,为华兴集团欠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7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另一次抵押担保发生在2001年12月29日。这一次,是以华顺大厦的16到30层及另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大连恒元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恒元房开”)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25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华兴集团与恒元房开所属的大连恒元房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有着在彼此关联企业中相互参股的记录,往来颇密。
华兴集团与华顺房产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一个名叫“郑贵男”的人。
因工程款拖欠而被查封
然而,这栋和大连市农行并无权属关系的大厦,却遭其两次拍卖。
根据《拍卖法》和行规,运筹此次拍卖的辽宁钧诚拍卖行有限公司(下称“钧诚拍卖行”)至少将获得5%左右的佣金,高达数百万之巨。然而,在刊登第二次拍卖公告时,该拍卖行显得异常“节省”和低调。
这份刊登在2006年3月30日《大连晚报》上的拍卖公告,被安排在报纸中缝。此外,公告版面也不是常规版面,而是刊登在《大连晚报》定期发行的增页——《新视窗》上,而《新视窗》仅在大连的北三市(三个远郊区县)发行,城区里是看不到的。
尽管拍卖行试图“低调”处理此次拍卖,但这场拍卖很快因为华顺大厦至今仍属“查封”状态遭到法院叫停。
因为直到竣工的最迟期限之时,华顺房产仍拖欠工程承建方工程款本金2397万余元。多番催讨无果后,华顺大厦的施工单位、大连市明阳建筑工程公司(下称“明阳工程”)2005年7月将华顺房产告到了法庭。
据明阳工程介绍,大连市中院很快就对华顺大厦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华顺大厦(一些文件也称“佳地大厦”)公寓楼1~13层。期限自2005 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9日止。
“不管他们卖几次,被法院查封了,未经法院允许,拍卖是无效的。”6月12日上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程金远法官告诉记者。
6月13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大工商(2006)88号文的形式,作出了撤销上述拍卖备案登记的决定。
事实上,第一次拍卖已经被法院宣布为无效后,大连市农行还一度向钧诚拍卖行发出催收拍卖价款的通知书。12月15日发出的此份通知中,注明“你公司提出的,影响标的物交接的法院查封问题,已妥善解决”。
然而来自大连市中院的消息是,该院从未接到过任何解封华顺大厦的申请,查封问题并未解决。
“恶意串通”调查
两次拍卖连续被叫停后,法院至今还未对此案作出最后裁决。但一个确凿的消息是,大连市工商管理局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对两次拍卖进行彻底调查。其中,包括对“恶意串通”的调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1年发布的《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恶意串通”既包括竞买人之间的串通行为,也包括竞买人与拍卖企业之间的串通行为。
在大连采访期间,曾有自称“一名有良心的农行职工”向记者举报称,华顺大厦用8230万元清偿银行的1.72亿元债务后,银行找拍卖行对其进行拍卖。按照这位举报者的说法,这期间华兴集团、华顺房产将和银行“内鬼”控制拍卖,直到最后由该房地产开发商的壳公司夺得标的。这样一来,不仅清偿了银行债务,又低价拿回了华顺大厦。
不过,上述举报内容尚无从证实。目前,华顺大厦究竟何去何从还不甚明了。
2006 年6 月12 日下午5时许,记者找到在第二次拍卖中中标的泛华公司时,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安玉杰正在接待客人。十多分钟后,当客人离去记者得以进入其办公室并说明来意时,安立即称自己“姓董”,只说了“公司至今未接到任何部门说拍卖无效的通知”后,便匆匆而去。
“8230万拍卖款抵偿1.72亿元的债务,这让人难以接受。”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从“三方协议”的内容来看,华顺大厦并不是清偿1.72亿元债务的唯一途径。(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