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原董事长郭魁斌因涉嫌三宗罪,于昨日被公诉至海淀法院。检方指控郭魁斌在注册两家公司时虚报注册资本,将学院的3万元占为己有,拖欠工程款3000余万,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郭魁斌今年38岁,曾经注册成立了两家公司,但据检方指控,两家公司的注册资金都是借款。2001年9月,郭魁斌从两家房地产公司借款人民币2990万元,冒充注册资本,注册成立了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后借款随即归还。
2003年9月,郭魁斌的公司与东方大学城合作成立东方途锦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他人向某商贸公司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冒充注册资本,待东方途锦控股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遂将借款归还。
2003年至2004年,郭魁斌在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期间,因学院拖欠工程款被起诉,法院做出两份判决、一份裁定,要求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支付工程款3000余万元,并冻结、划拨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检方指控称,郭魁斌在有能力执行上述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仍指使下属人员转移资金,拒不执行。
另据检方指控,2005年3月,郭魁斌在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期间,将学院的3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其朋友在电视台播出节目。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