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7月1日起实行。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该规定的规定,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未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不具有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不得开展器官移植。具有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不得到未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
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应付报酬
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条例明确要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9种情形不予办理公证
司法部发布的修改后的公证程序规则明确,公证事项有9种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这9种情形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登记
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这个将于7月1日起实行的规定明确,除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志、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自设性户外广告监管方式转变为发布后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以下4类户外广告进行发布前登记: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上述4类广告之外的其他户外广告,不再要求进行发布前工商登记,广告监管方式转变为发布后监管。
不得在垃圾场饲养畜禽
7月1日起实行的畜牧法规定,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规范养殖行为,减少疫病的流行。畜牧法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事畜禽养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家畜,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