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据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定向增发项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披露,海南航空定向增发28亿股法人股推进顺利,增发后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6.5亿股,占公司增发后总股本的46.7%。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月30日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表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步入股改程序。
根据该说明书公布的改革方案,海南航空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其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3,530,252,801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股票对价,共支付104148174股股票给A股流通股股东。”
海南航空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诺外,控股股东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还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航空股份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如果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郑玮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