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狗的市民等到了好消息。6月30日,深圳市城管局向社会发布了新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最为受关注的是,养狗费由过去每年每只上交2000元降低至每年每只300元。
5000元狗牌费被废止 4类情况减免管理费
据介绍,这次对养狗的管理费用作了重大改革,过去深圳养狗得先上狗牌交5000元,然后每年还得缴纳2000元管理费。这次《条例》规定养犬应当缴纳管理费,但每只犬每年的管理费为300元,而5000元的狗牌费被免掉了。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代收管理费;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用于养犬登记、犬只强制免疫及其他管理工作的开支。
狗伤人主人垫支费用 伤人犬暂扣7日作医学观察
《条例》规定,犬只伤人的,由区主管部门对伤人犬只实施暂扣,以确认是否患有狂犬病,有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条例》对饲养烈性犬作了严格限制,认为对烈性犬关键是要严格实行拴养、圈养,不得出入公共场合,因搬迁、就诊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约束,防止犬只伤人。同时规定了烈性犬的品种。
除了要求养犬人立即送伤者就医、垫付医药费,并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对犬只的处理,主要是将伤人犬只及时送交主管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畜牧部门进行检疫,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条例规定对伤人犬只由主管部门暂扣7日,进行医学观察,以确定其是否患有狂犬病。
3类公共场所禁狗 商场可自主决定狗只能否进场
因一律禁止犬只出入公共场所难以操作,《条例》对公共场所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严格限制的场所;第二类是商业场所,由经营单位自己决定是否限制,如何限制;第三类是主管部门、社区管理单位根据需要设定限制的区域。
《条例》还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加强犬只的管理。标签上记有:养犬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犬只的品种、年龄、主要体貌特征;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时间;市主管部门规定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等。
政府发言人妙语 引导养狗而不是限制
据深圳市城管局新闻发言人透露,限制养犬规定之所以难以实施,从法规本身来看,主要是因为管理观念陈旧,管理思路不当,管理手段落后。《条例》对养犬行为所持的态度应是规范管理而不是禁止和限制,是疏导而不是强制约束。
修改后的《条例》对养犬采取规范、引导和宽容的态度,条例不限制居民养犬;理顺养犬管理体制,体现管理的重心下移,形成了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养犬管理,企业做好养犬服务、养犬人自律的管理层次。
收费下调不是鼓励养狗
据新闻发言人称,这次将养狗收费下调,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是为了鼓励市民养狗,而是将“管理就是收费、就是处罚”变为“管理就是服务”的思路,主要是通过低收费,引导养犬人自觉进行养犬登记,增加守法自觉性,将养犬纳入政府的有序化管理。
:广州养狗上牌交万元年审费6000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农业局和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市仍然没有放开对私人养狗的狗牌(养狗许可证)管理。
广州市农业局办证大厅当值人员表示,农业局办证大厅只负责办理宠物商店和宠物医院的经营许可证,私人养狗需要办理的养狗许可证由各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
荔湾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现在养狗仍须办理许可证,每只狗上牌的费用是1万元,满一年后,需交纳年审费6000元,该规定短期内不会改变。如市民无证养狗,一经查出,所养狗只将按规定严格处理。(记者华克涧 崔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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