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当修订水土保持法
法制网北京6月30日讯记者姚芃“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五年成效显著,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法亟待修订,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综合治理任重道远。 ”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全国人大6月29日在京召开座谈会,与会者发出了这样的一致呼声。
据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介绍,当前突出的问题首先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全国亟待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有近200万平方公里,按现在的治理速度,还需约半个世纪才能实现初步治理一遍。而一些地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掠夺式地利用资源和破坏环境的生产方式仍然屡见不鲜。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铁道部副部长彭开宙建议,目前已出台的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对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审批程序有交叉重复,水土保持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及取费标准不够明确,在具体实施中给建设单位带来许多不便,并与行政许可法的简化程序原则不相符。建议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予以统筹考虑。
鄂竟平提出,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应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增加水土保持新的方针、政策和水土保持新的理念、思路。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水土保持职责,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三是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落实生产建设活动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要使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五是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要求,规范水土保持管理行为,确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责任编辑:陈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