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添2700户家庭 保障范围昨起“扩容”到五市三区
早报讯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昨起“扩容”,五市三区的2700余户低保家庭,符合条件者都将有望住上“廉租房”。据悉,崂山、城阳、黄岛和各县级市的首批
廉租申请将于今年11月开始受理,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启动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五市三区排出时间表
为保证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启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建委等部门昨公布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7月18日至8月31日,各区(市)根据国家、省廉租房政策,参照《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9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镇)、区(市)两级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设立对外服务窗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内容公开,首批五市三区廉租住房申请将于今年11月开始受理。
12月1日至31日,各区(市)总结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并制定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的工作计划。
已有3019户家庭受益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2001年12月起,我市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市内四区共有3019户低保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2004年8月,市政府颁布了《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申请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调整到6平方米,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昨天启动的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使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全面“扩容”。
廉租房保障有三种方式
我市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发放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3种方式。实物配租方式就是政府给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提供住房,租房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交纳房租。租金核减则是指减免低保户的租金。
目前我市多采用的是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具备的条件是: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含6平方米),以三口之家为例,每个月可获得420元的住房补贴。(记者宋振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