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与之配套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以及一系列附加险种也随之“变脸”。记者昨日从保险监管部门获悉,上海车险市场将率先全国实施交强险的“奖优罚劣”费率浮动机制。
(记者 陈敏华)
车主拥有3个月过渡期
上海联合信息平台的“交强险”操作系统于6月29日下午2点正式开通后,包括人保、平安、太保在内的保险公司都卖出“第一单”。记者昨天从上述公司获悉,系统自开通以来,车险平台上出单正常。
应对交强险“上路”,各大车险公司都投入了足够重视。昨天,人保在上海举行了交强险的启动仪式,而同为三套商业车险费率方案的制订者,平安和太保的交强险和新车险则选择在今天“走上街头”。
交强险新上路,交警部门将给予车主三个月的过渡期。
率先实行费率浮动机制
与全国车险市场一年以后才使用浮动费率不同,上海将率先全国使用浮动费率。上海保监局表示,由于上海在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试行两年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浮动机制已经非常成熟,因此,交强险一上马,优质车主将可享受打折优惠,而此前多有违规记录的车主则相反,需在基础费率上另行支付上浮费用。
“但10月1日之前,商业三者险不实行费率浮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有关人士称,由于交强险新出单系统刚刚启用,因此,7月1日至9月30日的三个月中,新的商业三者险将暂不实行费率浮动,但上海保监局表示,保单信息要录入联合信息平台。另外,车损险费率浮动则未受交强险“上路”影响,据保险公司方面透露,一直在根据相应的系统进行调整,费率浮动仍维持原状。
半数险商选择人保条款
根据保险同业公会反馈信息,上海市场上的车险商约有一半以上选用人保的A条款,其余分别有三到四家车险商选择了B条款(平安条款)和C条款(太保条款)。
按照中国保险协会规定,所有保险公司必须从A、B、C三套条款中择一使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人士称,由于人保条款档次分隔相对具体,涉及免赔额等内容时较为简单,因此更多保险公司愿意启用人保条款。
相比旧商业车险,三套新方案在主险和附加险方面都有较大变动。以A条款为例,严建国称,不仅把原来列为附加险的“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改为主险,而且在原来的商业三者险中增加了5万、15万和30万元的限额,“为了让客户有更多样的选择”。
记者了解到,费率浮动无论在交强险、主险还是附加险中,享受的所有费率优惠将不低于保监会规定的七折限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