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7月2日讯 6月27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刘战平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公布。就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一些单位敢于面对“审计利剑”,积极回应,表示将从速整改,规范管理。
合肥市环保局:该征的排污费都征了
问题:审计报告认为,2004年度,合肥市实际征收排污费1962.65万元,少收226.4万元;合肥市所辖三县财政从排污费收入中安排环保部门基本支出249.11万元,占排污费的97.24%,超出规定2.75倍。
回应:合肥市环保局局长刘国华说,合肥市环保局该征的排污费都征上来了。至于从排污费收入中安排环保部门基本支出,刘国华局长说,这是财政的问题,三县环保部门的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只能“吃”排污费了。
阜阳市中院:收费将用统一收据
问题:审计报告中指出,阜阳市法院超范围收取实执费、邮寄费、中介结构管理费,以及办证费、执行公务费等,共392.6万元。
回应:“邮寄费确实收了,实际上是代收代付,用来邮寄法律文书。”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说,这392.6万元是历年累计起来的。这些代收代支费大部分都已经退还,如果年底有节余,应该上缴到预算外管理局,然后再返还法院。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执行费各个法院收取的比例不同,一般在2%左右,发达地区会多一些,不发达地区少一些。去年5月份进行审计以后,就停止收取这些费用,同时规范诉讼费、实际执行费、货物储存运输管理费等。目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下属各法院都下发了文件,要求统一管理代收代付费用,开具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
亳州市中院:
设专门账户管理执行款
问题:审计报告指出,2004年亳州市及所辖谯城区法院等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62.3万元。
回应: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装备处崔处长告诉记者,这些款项只是一个“过路款”,实际上不是法院的收入,因此,不能说是截留,也不应上缴到财政。最高人民法院有个通知,当时执行标的款全部交到法院,因此法院设有专门的执行账户,这些款项在2004年都已经全部领走了。
“这些执行款在法院帐户‘停留’期间,是否会有挤占、挪用的情况?”针对记者的提问,崔处长犹豫了一下说,特定情况下也不排除出现此类情况的可能,但是这些执行款仅仅是一种暂存款,并且最终都会被申请执行人领走。
亳州市财政局和审计局在协调基础上达成一致,亳州市中级法院对今后的执行款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规定执行款在1个月之内必须取走。
含山县环保局:
财政划拨经费有问题
问题:审计报告认为,巢湖市及所辖无为县、含山县环保部门挤占环保专项资金220.4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环保部门经费和办公楼修建等。
回应:含山县环保局局长范厚培说,环保局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收上来的各项费用及罚款全部上缴财政,局里使用的经费由财政划拨下来。但是,财政部门在划拨经费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将自收自支人员的行政办公费用、工资等经费,全部统一以环保专项资金的名义划拨下来。这就导致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不得不从环保专项资金中使用。此事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没有解决。“将挤占环保专项资金的帽子戴在环保部门的头上,其实是很不公平的。”
至于修建办公楼,据范厚培局长介绍,办公楼是10年前修建的。当时有一部分环保经费被用来盖办公楼,后来一直没有交到财政,这是他担任环保局局长之前发生的,他本人对此也不是很清楚。
巢湖市环保局局长苏惠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担任巢湖市环保局局长1年多来,市环保局的办公楼一直没有修过,也没有挤占环保经费,办公经费一直由政府预算安排,至于之前是否有挤占环保专项经费的现象就不清楚了。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改措施已经制定
问题:审计报告认为,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罚没的进价为113.4万元的无证经营药品,以48.3万元一次性处理给阜阳市医药站,未按规定进行委托买卖或拍卖,也未办理价格评估。
回应: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表示,对于审计出来的问题,局里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成立了专门的罚没物品处理委员会,对处理罚没药品进行管理。对于已经发生的事,该局也正在进行进一步处理。
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吸取教训避免重犯错
问题:审计中认为,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超标准收取药品零售企业及乡村卫生室负责人培训费8.3万元。
回应:据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浩介绍,那是在2003年,濉溪县药监局决定对乡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培训,本来准备将乡村卫生室负责人召集到县城培训,但考虑到这反而增加了这些卫生室的经济负担,于是决定局里派人深入到各个乡镇进行培训。
由于下乡培训存在着包括车旅、饮食等各项费用,药监局决定向每人收取80元费用,起先在城关镇培训收取费用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后来就参照在城关镇时的做法收取费用,但没有报物价部门批准。那些收上来的费用全部用于这方面支出了,无法退还。当地审计部门对药监局罚款1万元。杨浩局长表示,该局将从此事中深刻吸取教训,以后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安徽农业大学:
出发点在于“公平”
问题:审计报告提出,安徽农业大学等6所学校,将工商管理等文理生兼招属于文科的专业按理科标准收费;安农大11号学生公寓4人间每生每年多收200元;安徽农业大学等5所学校收取保险费。
回应:文理兼招专业收费:安徽农业大学的国际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3个专业文理兼收,文科学生收费3850元/年,理科学生收费4290元/年。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熊健说,由于文理科学生享受同样的教育,如果收取不一样的费用,学生会不满意。“我们在通知书上就标明了按照理科标准收费,学生没有异议。”
学生住宿费:安徽农业大学校园里只有11号公寓是4人间。熊健副校长说,原本准备收1000元/年,但学校对面的大学生公寓收1200元/年,而且4人间住宿标准完全相同,安农大有将近1万名学生住在大学生公寓,考虑“公平”起见,校内4人间住宿费也收1200元。对于多收的住宿费,安农大准备退给学生,但是希望大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也能下降200元,
保险费:医疗保险改革后,学生在学校门诊可以报70%,但是如果住院怎么办?1个学生1年交33元,4年交130元就可以参加医疗保险,也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熊健副校长说,审计部门认为代收代支费用不能强制要求,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安农大从去年开始,就实行自愿原则。(吴朝虎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