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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给尚未出世的胎儿求得好命,父母选择“吉时”剖腹产。不想“吉时”诞生的婴儿却不幸在手术中被划伤,全家人为之愁眉不展。6月29日,做手术的合川市中医院双槐分院为此向婴儿父亲写下了一份责任保证书。
6月22日上午10时45分,按照预约剖腹产时间,怀孕已九个半月的合川市双槐镇产妇秦源被推进合川市中医院双槐分院手术室。“11时10分,手术室灯亮;12时10分,手术室灯灭了。”26岁的丈夫唐勇将时间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婴儿生产的时间是由其父请人选的。“算的是午时生下来最好。”唐父说,哪知道后来出了意外,孩子出生后一家人再没笑过。
唐勇说,术后,护士抱着被浴巾包裹的孩子出来,让他们带回病房。唐母将孩子抱回后,被同房产妇亲属发现右边脸上有两道伤痕。唐勇仔细观察,认为是手术刀划伤的。“伤口平整光滑,看上去像利器划伤。如果是不小心戳伤,伤口应该是钝的。”
记者昨天现场看见,婴儿右脸颊眼睛下方三四厘米处有两道近一厘米长的乳白色伤痕,系伤口愈合长成。由于是女婴,家长担心以后会影响女孩容貌,唐母气得晕倒几次,产妇秦源也因此常喊头痛,唐父工作也不做了,天天跑医院。
伤痕从何而来?昨日,主刀医生妇产主任罗云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是因为产妇子宫壁薄,并且由于当时距离唐家要求的“吉时”时间太紧,影响到操作,“不小心挂到一点点”。
医院调查情况后,与唐勇协商,6月29日,双槐分院院长、副院长、妇产主任罗云飞签名并加盖公章写下一份责任保证书:“在手术中由于主刀医生大意将其小孩在腹中右眼下方两处被刀划伤(其长度为0.6CM、0.8CM),医院承认全部负责……由脸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医院方负责。”其中,还提出一个月、四个月后、4周岁和7周岁各检查一次,“发现小孩面部疤痕出现,可随时找院方负责。”随同保证书,附有小孩刀伤照两张。
双槐分院副院长胡波拿着这份保证书表示,这是手术中的一次意外,医院负责,至于唐勇提出的经济赔偿需要等合川市中医院领导批示再协调解决。
(记者
余彦姝 报道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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