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 吉林省某机关工作人员小张近日正在忙着卖房子。25万到手的集资房,有人开价45万,小张不干,因为同事有卖到48万的。“如果我卖便宜了,别的同事会埋怨我把价拉下来了。”据记者了解,集资建房原本是国家对困难企业职工的一项住房保障措施,但是,目前在一些城市的集资建房已经演变成了某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
集资建房的前世今生
据专家介绍,集资建房并非“新生事物”,它在建国后曾长期存在,曾经又便宜又好地解决了居民的住房问题。只是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取消福利分房政策、住房实行市场化改革,很多城市停止了集资建房。但是,集资建房仍是政策允许的。建设部等部委2004年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集资建房的规定如下: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如果没有集资建房,很多困难企业的职工恐怕一辈子都住不上自己的房子”,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李晓曼说。
集资建房圆了谁的梦
“问题是大量的集资建房已经变了味,成为权力部门为职工谋利的手段。”长春工程学院一位房地产专家说。
长春市的集资建房,经房地局批准每年不超过开发面积的10%,但是据业内人士估计,2005年以前,这个比例可能高达30%。
长春市房地局一位负责人说,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集资房其实都是违规建房,没有经过审批,根本不符合集资建房的规定。“凡是有权有势的单位都在盖房子”,一位开发商来长春后曾感慨地说。
在长春市,买卖集资房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长春雅尔贝林地产策划公司经理侯戈说,总有人到他这里登记,有的集了新房卖旧房,有的集了新房直接卖。现在集资房越盖越漂亮,通常赚个十万八万的不成问题。
吉林省社科院一位社会学家分析说:住房在中国不仅仅是市场问题,还事关社会和谐关系的建立。权力部门集资建房作为一种福利分给职工,很可能造成没有取得福利房的另一部分社会成员产生被剥夺感。
集资建房是劫贫济富么
“集资建房是典型的‘劫贫济富’,对房地产市场百害无一利”,长春雅尔贝林地产策划公司经理侯戈说。侯戈认为,集资建房使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政府没有财力去建更多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享受到集资房的恰恰又是那些“不缺钱的人”,与集资建房的住房保障性质恰恰相反。
长春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成岩认为,集资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一剂“毒药”。集资房土地多为划拨,前期费用又减半,平均房价1400元,而真正的商品房开发成本都在2200元以上,与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严重冲击了房地产市场。据了解,有的外埠开发商为此撤出了长春市场。
长春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盛学永认为,集资建房是一把双刃剑,搞好了有利于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搞不好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关键是严格规范,严格管理,按照集资建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要让政策走样。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