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7月2日电(记者曹国厂)为解决流浪未成年人长期“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的艰难处境,河北省将于2007年底以前,在全省11个城市各建立一所设施相对独立、功能相对完善的儿童保护中心,给流浪未成年人安“家”。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11个地级城市中,只有石家庄市建立了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其他市均没有独立配套的儿童保护中心,全省15个救助站基本是混合承担救助工作。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高宏志表示,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极易被犯罪分子利诱和操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高宏志说,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方面。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预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点,保护是根本。儿童保护中心建成后,将履行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教育功能,既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又加强其心理矫治、文化和法律教育,使他们做好回归社会的心理和技能准备。
此外,今明两年河北省还将以公安部门为主,民政等其他部门配合,重点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被控制、操纵、教唆的流浪未成年人,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救助保护、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