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朱凯通讯员柴敏)好心将儿子的同学小刚接到家里玩,没想到小刚不慎坠楼身亡。为此当事家长将赔偿13万元。
去年12月的一天,家住汉阳的胡莉到学校接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回家,因为学校提前放学,儿子非要让同学小刚一起回家跟自己玩耍。
回家后,儿子和小刚一起玩,胡莉则到厨房做饭。
不一会,儿子跑到厨房对母亲说小刚不见了。这时,楼下传来一阵嘈杂声:小刚坠楼身亡了。
小刚的家长将胡莉夫妇告上法庭,索赔13万元。小刚父母称,胡莉未尽到监护职责。
法院认为,胡莉将未成年人小刚接到自己家中,依法已具有了对小刚的监管义务,小刚在其监护期间坠楼身亡,胡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小刚的父母在接到学校书面通知后,未提前到学校接小刚,也未委托其他人代行接送,未尽到监护职责,亦有一定过错,依法应减轻胡莉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的经济损失为14万多元,但小刚父母主张的赔偿数额远低于实际经济损失,故其主张的13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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