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江苏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5.4%
(通讯员 省统 记者 张希)据统计,1—5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66元,居全国第五位、华东第三位;增幅为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比海南低了一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二。 收入水平最高的是上海,人均为9131元,增长10.8%,其次是浙江市(8701元、12.4%),其余排前的依次为北京(8579元、15.4%),广东(7343元、9.6%),福建(6212元、12.2%)。
全省三大区域相比,苏北增长最快,为16.2%,苏南和苏中均同比增长15.6%。13个省辖市中,南京依然增长最快,为18.9%,镇江超过徐州,位列第二,为18.5%。工薪收入及养老金离退休金的增长是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1—5月人均工薪收入为4317元,同比增长16.1%,拉动人均家庭总收入增长10.3个百分点;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790元,增长12.8%,拉动人均家庭总收入增长3.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1389元,增长13.7%,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33元,增长23.0%,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人均财产性收入为98元,增长14.5%,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