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测机动车尾气苏州叫停
快报苏州电(记者 吴明明
王彪)在苏州市物价部门最新公布的情况中,一份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申强制检测机动车尾气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文件吸引不少开车人的眼球,在通知中提到,苏州市物价局苏价服字〔2006〕66号《关于使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停止执行。 此举意味着在苏州市试行仅两个月的机动车强制尾气检测办法,因为其收费问题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的规定被叫停。
据了解,从4月份起,苏州市环保局、公安局借鉴周边城市的做法,决定在年内试行实施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即汽车在年检前,必须先进行“环保年检”,只有取得环保部门签发的汽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证后,才可以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年检。
当时,“环保年检”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收费标准暂定为:小型机动车(蓝牌照)最高为80元/辆、次;大型机动车(黄牌照)最高为100元/辆、次。同时规定,同一辆车在同一年度内再次检测,其收费减半。
但是,这一办法在试行中受到了不少车主的质疑,他们认为,常规的机动车年检,已经有了尾气检测,常规年检费用本身也包含了尾气检测费用,如今强制尾气检测再次收费,有重复收费之嫌。另外,物价部门明确批复,机动车尾气强制检测的收费性质,属于“经营性收费”,这意味着从事检测的单位应该走向市场化,具有多种选择性,同时“经营性收费”也意味着,这不应该是强制性收费。机动车市场准入有明显的时代要求,对于不同年代上牌的机动车,采用同一种新标准,是否会流于形式化而难以取得实效?很多车主甚至投诉到有关部门和媒体,强烈要求停止这一不合理办法,引起省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这一问题的通知中这样提到:“最近,我们接到反映,部分地区增设了专门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检测项目,并制定了收费标准
,加重了车主负担。……由于质检部门对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包括了排气设施的检验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的年度安全检验,包含了尾气检测项目。因此,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重复检验并收取相关费用(包括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路检收取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