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日报》(田丰)7月2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服务局获悉,从下半年起,沈阳市将开展“扶持残疾人就业带头人”活动。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或实体,具备一定条件经申报评审合格后,有关部门将为其提供2万至5万元资金扶持。
据介绍,享受扶持的企业或实体包括三种类型:企业安置型,即已正常运营并在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上,又新增加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辐射带动型,即选择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种养殖、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等项目,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到在家的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联办型,即由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实体。
据有关人士介绍,一般新增安置10至20人的可扶持2万元,新增安置21至30人的可扶持3万元,新增安置31至40人的可扶持4万元,新增安置41人以上的可扶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