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雪瑾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7月1日,欧盟ROHS环保指令标准正式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预警,我国560亿元的机电产品出口受到影响,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给企业支招,应在产品的销售包装以及产品的标识中注明不含有害物质,加贴符合ROHS指令的信息。
根据欧盟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该指令涉及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IT和远程通讯设备、视听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工工具、玩具及休闲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等8类机电产品。
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恰好是这些产品最主要的生产国,目前,中国家电出口量的1/3销往欧盟,欧洲25%的家电市场被中国产品占有。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还建议出口欧盟的电子电气生产企业在检测保证和符合性体系的基础上,出具符合性声明;检测报告、供货商的声明和证书等应妥善保存,保存期一般为四年;遇到欧盟市场监督,查出不合格时,一定要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欧盟此次实行“一点否决”,就是一台设备可能会因为一个零件中一种材料限值超标,而整批被判不合格。
实际上,用于个人电脑、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的线路板通常都含有铅或欧盟新规定中限制使用的其他材料。粗略估算,ROHS执行使中国出口欧盟每台空调成本将上升15到20美元。
此外,中国信产部关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同ROHS指令一样,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醚(PBDEs)和多溴联苯(PBDs)等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将禁止在市场上流通。这意味着一些不做出口的企业,也必须加入到服从ROHS指令的行列中来,而外资企业在华也同样受到环保限制。 |